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对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乡镇如何招录公务员做出规定,提出6项具体措施,切实推动解决基层“招人难、留人难”问题。
《意见》要求,基层公务员招录比例要适度提高。根据工作需要、编制空缺情况和公务员队伍结构状况及时补充基层公务员,切实保证空编较多和公务员队伍结构严重失衡的基层机关优先招录。基层公务员招录数量和职位条件设置,要认真听取基层意见,体现以解决问题为目的,以满足需求为目标的招考导向。
基层招录公务员门槛适当降低,可以单独划定县、乡笔试合格分数线。乡镇职位一般只可设置专业类别、专业门类或不限专业。艰苦边远乡镇职位一般不限专业和经历,报考人数较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。艰苦边远乡镇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(设区的市)户籍人员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。
拓宽考生来源渠道,鼓励高校毕业生报考家乡基层公务员,加大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的力度,继续从优秀村(社区)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。
进一步深化分级分类考试,探索为基层单独命制试题,实行“2+X”笔试模式,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,可加试专业知识。多个条件相近的乡镇机关职位考录,可以县为单位合并进行,录用时按成绩排序选择岗位。